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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酒驾却查出了倒卖香烟

来源:遂昌新闻网   2019年03月07日

  记者 朱敏 通讯员 祝锐 吴必平

  本网3月6日讯 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却非要通过贩卖香烟牟利,不巧一车的香烟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近日,高速交警丽水支队四大队民警在S33龙丽高速遂昌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当天20时许,民警拦下一辆浙K牌轿车检测,驾驶员许某神色慌张,可经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却并无异常,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就在对许某的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时,民警通过后排车窗发现车辆后座塞满了黑色塑料袋包裹的方形盒子。打开车门一看,车辆后座车厢、后备箱塞了数箱高档香烟,清点发现共有芙蓉王香烟550条、苏烟50条、南京香烟50条,案值12万余元。

  按照《烟草法》规定,随车搭运10条以上香烟就必须要有烟草管理部门的准运证,如随车不持有准运证,则视为非法营运。当民警让许某出示相关证件时,许某口称有证件却又迟迟不肯出示,最终民警联系了地方烟草局,确认许某无相关证件,属非法营运。

  据许某介绍,他从衢州、遂昌等地花了12万多元钱从小商店手里收购了这一车的香烟,正准备运到金华售卖,想赚点中间的差价,于是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没想到却“酿成苦果”。

  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交至县公安局和烟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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