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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对违规占用公交车位行为“亮剑”

交警部门提醒:拖移公交车位违停车辆7辆,取得初步成效,之后会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一经发现立即拖车处罚

2019-06-18 21:50:00来源: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目前,全县“创卫”复审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在巡查中,复审组工作人员发现,我县部分公交车位经常会被一些私家车辆违规占用,严重影响了公交车的停靠和乘客的上下车安全。为使城市交通更加畅通、有序,乘客出行更加安全,6月13日开始,县交警大队联合县公交公司,向违规占用公交停车位行为“亮剑”,进行拖移,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那么,整治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当天,记者来到位于县城龙潭、南街、平昌路、东街等路段的几处公交站,发现大部分点位都已看不见公交车位被私家车占停的情况,只有少部分点位还存在该类现象。

  “整治之后,私家车占用公交车位的现象明显少了。”家住南街附近的高先生平时坐公交车上班时,经常会碰到公交车位被私家车所占的现象,“因为公交车专用车位被侵占,公交车无法进站停靠,而且车辆还阻挡了我们的视线,我们只能站在路中间等车,虽然也知道很危险,可也没有其他办法。”高先生说。

  “公交车位被随意霸占现象持续已久,开车进站时无法靠边停车,有时候甚至停在了路中央,整治后情况有所好转。”对于私家车停靠在公交站点的现象,县城4路公交车司机罗春强显得很无奈,他开的4路车所经公交站点违章停车现象较多,进站时需格外谨慎,不仅要注意乘客的上下车情况,还要注意前后车辆的行驶状况,不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整治前,同样的状况还发生在县城西街、南街、龙谷路等主要路段,公交车进出站受到影响,只能被迫在路上停靠上下客,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如今这些点位也都有所改善。”县公交公司运营科科长项珑说。

  “本月起,交警大队每天安排两辆拖车在城区开展不间断巡逻,进一步加大对影响交通畅通和安全的违停汽车、电瓶车拖移处罚力度。目前共查处违停机动车880辆、电动车37辆,拖移汽车30辆,其中公交车位违停车辆7辆。”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善银提醒广大车主,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即日起,对违停在公交车位、斑马线、转弯处等位置,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车辆,一律依法拖移处罚。

  吴善银表示,如有发现私家车违规停车,交警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乱占道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还可以对影响公交车停靠的违规停放车辆予以拖离。此外,如因私家车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位而造成事故的,经交警部门核实后,私家车主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 周璐琳 通讯员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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