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惠清:
本院受理原告程有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丽遂商初字第15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应惠清、陈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钟雪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丽遂商初字第13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应惠清:
本院受理原告王长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丽遂商初字第13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应惠清:
本院受理罗齐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18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告知书、诉讼须知、诚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5月19日9时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