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省食安委决定于2015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百日会战”行动将集中力量全面整治肉品和水产品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重点查处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私屠滥宰生猪;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渔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检举揭发肉品和水产品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提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途径:拨打“96317”或“12331”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涉嫌犯罪的拨打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重大线索也可以向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直接举报,电话:0571-87286196(工作日),0571-87286212(晚间及节假日);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邮编:310009。
三、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浙江省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浙财社〔2011〕290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举报合法权益。
四、我们郑重敦促涉嫌食品违法犯罪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特此通告。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林业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杭州海关
宁波海关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