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华福、周祥顺、邵光华:
本院受理原告项君锋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57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5年9月24日10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翁保文、邵建军、陈新球: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7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5年9月24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应惠清、陈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97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诚信诉讼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10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应惠清、陈丽平: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5)丽遂商初字第9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诚信诉讼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10月15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