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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交警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行为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5年07月19日

  本网7月19日讯(记者 郑玲烨 通讯员 朱利辉)“打开远光灯是为了看得更清楚,怎么就成了违法行为呢?”面对交警的处罚,驾驶员李先生感到非常疑惑。近日,我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不少像李先生这样打着远光灯开车的司机接受了交警的处罚。

  “在昨晚进行的整治行动中,开车时开着远光灯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种行为非常危险,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执勤交警说。

  当晚,县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集中警力重点部署在夜间车流较多的县府广场、车站三角坛等路口,以晚间7到10时为重点时段,以出租车和私家车为重点车辆,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查纠夜间会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仅三个小时,执勤交警就查处了各类不按规定使用远灯光的违法行为47起,酒后驾驶1起,醉酒驾驶1起。

  据执勤交警介绍,不少司机不会合理使用汽车灯光,尤其是驾龄3年以内的司机居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夜间会车时,应改用近光灯。按照新交规的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将被记1分。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他们会不定时地开展整治滥用远光灯行为,同时,他们还将结合高清探头抓拍等措施,向“十大交通陋习”宣战,还道路一片清晰明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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