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7月27日讯(记者 程航)今日,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交流会上传来喜讯,我县荣获2014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提出了“干在实处,永无止尽;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使命和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为我们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深入推进深化法治浙江建设,是对扛起新使命、建设总要求的担当,是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正确政治方向的担当,也是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公平正义的担当,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会议强调,全面建设法治浙江,既是一个重大理论课题,更是一个重大实践命题,必须把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到法治建设总体框架中去谋划、推进,深入研究重点工作中的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方面的问题。要为重点工作编织起更加严密的法律制度网,以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重点工作推进,普法宣传要跟着重点工作走,法治建设考核要与重点工作推进相挂钩,各方面力量要聚焦到依法推动重点工作上来;要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树立起来,运用起来,始终秉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解决好价值理念、思维习惯、行为方式、利益诉求等深层次问题,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制建设,始终坚持在阳光下用权办事,做任何工作特别是做重大决策,都习惯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去认识、去解决,真正做到信仰法治、尊崇法治、践行法治;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到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全过程中,落实到对领导干部严格管理的各方面,让领导干部真正负起应有的责任,为全面法治浙江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县委书记杜兴林在杭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县领导何卫宁、上官国明、陈有南、叶珍华在遂昌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