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10日讯(记者 周璐琳)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人力三轮车经营市场,县交警大队联合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建监察大队对我县人力三轮车擅自增设动力装置、车身违规张贴广告等行为进行整治。
近期,我县有部分人力三轮车车主擅自加装电机动力设备或擅自从外县购买人力三轮车进行违规经营,不仅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也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整治中,联合整治小组向每位车主发放整治《通告》,要求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车主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擅自增设的动力装置;从外县违规购买或牌证不符的人力三轮车需立即停止营运,尽快转运至原车籍地或报废处理;违规张贴广告、故意遮挡车辆前后号牌的人力三轮车需按规定办理户外广告登记,悬挂(张贴)号牌。
“凡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车辆,我们会予以查扣并罚款。”整治小组负责人吴善银表示。
截至目前,我县已查扣处罚了3起人力三轮车违规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