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惠民:
本院受理张金海与你等人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4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并定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6年02月03日
黄惠民:
本院受理张金海与你等人关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浙1123民初4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并定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