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印、郑丽梅:
本院受理原告周苏铭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浙1123民初10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6年07月12日
王道印、郑丽梅:
本院受理原告周苏铭诉你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浙1123民初10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