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华:
本院受理原告金先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104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时4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刘先华、向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何卫明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297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应向法庭提供的材料、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周德盈、朱巧娟:
本院受理原告曹毕聪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303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应向法庭提供的材料、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毛伟强、叶群兰:
本院受理原告王松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185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毛伟强、叶群兰:
本院受理原告王松福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孙英珊:
本院受理原告金先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100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