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飞、林小梅:
本院受理原告周雄鹰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华金伟、蓝爱花:
本院受理的原告赖恩伟与被告华金伟、蓝爱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23民初3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赖建武、洪金鹅:
本院原告巫子恒、刘春娥与被告赖建武、洪金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23民初3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黄群飞、陶仙萍、黄尚棠、王金琴、涂余富、黄紫金: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195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武伟威:
本院受理原告黄尚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088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钟金树:
本院受理原告周美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497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郑叶平、何新芽:
本院受理原告翁燕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113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结算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潘德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2728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