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渡船人家餐馆:
本院受理原告华昌根诉被告遂昌渡船人家餐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玲英、王淑超:
本院受理原告林小飞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黄丹平、黄逸:
本院受理原告吴富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3083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曾国武:
本院受理原告郑法元诉被告曾国武、杨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44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赵鹃:
本院受理原告余莉丹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519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连勇锋:
本院受理原告鲍惠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536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