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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建立全省首个县级英烈保护监管体系

来源:遂昌新闻网   2018年09月19日

  本网9月19日讯(记者 曹俊杰 通讯员 章韶兵)近日,县检察院联合公安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签发了《关于建立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也是我省首个县域范围内建立的英烈保护监管体系。

  我县是中国共产党浙西南第一个党组织和第一个县级党组织的诞生地,同时也是上世纪30年代浙西南游击根据地的中心,列入《碧血丹心—浙江烈士英名录》的英雄烈士有96名。

  《意见》规定,公安、民政部门发现存在侵害英烈荣誉与尊严情形需提起诉讼的,及时向检察院移送线索及证据材料,检察院及时审查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机关;文广出版部门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网络信息的,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并保存相关记录,将线索移送给检察机关;检察院发现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行为需民政、公安部门查处的,将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相关机关,受移送的机关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

  “出台该《意见》,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这也是我县积极探索构建完整有效的英雄烈士保护监管体系创新做法,能为营造尊重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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