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林: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243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9年8月16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叶土亮:
本院受理原告毛金明与被告叶土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1035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雷磊、顾亚琳:
本院受理原告周春飞与被告雷磊、顾亚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3996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缴纳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