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根文:
本院本院受理原告高四仁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高根文:
本院本院受理原告周惠芽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76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高根文:
本院本院受理原告夏瑞松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淑超: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1988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周陈法、周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786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单、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雷磊、叶建新、张兵:
本院受理原告雷建军与被告雷磊、叶建新、张兵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19年12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