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对环境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行为设定了更严厉的法律责任。为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行为,根据浙江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行为开展摸底调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对本单位相关情况进行自查,2014年10月16日起,县环保局将进行检查核实。
二、调查对象
存在“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已建成投产的)、“未验先投”(建设项目无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文件投入生产的)情况的单位。
三、调查方式
于2014年10月15日前至县环保局门户网站(http://hb.suichang.gov.cn/gsgg/tzgg/201409/
t20140930_234377.htm)下载调查表格。并向县环保局审批窗口进行申报。咨询电话:8529721。
四、责任追究
对主动申报的单位,将予以限期整改,如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将予以查处。
凡漏报、瞒报、误报,一切法律后果由各企事业单位自行承担。
遂昌县环保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