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12月5日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4年12月05日

尹永德:

  本院受理原告陈升庆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丽遂商初字第12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3月17日10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钟益华:

  本院受理原告姜小益诉你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丽遂商初字第13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5年3月17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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