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1月27日讯(记者 朱敏 通讯员 徐震昊)今日上午,我县组织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暨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培训会议,来自全县34个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的112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全文共8章47条,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房屋使用安全防范、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租危险房屋或者将危险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转让危险房屋或者以危险房屋设定抵押的,应当将危险房屋情况如实告知受让人或者抵押权人。”……培训会上,相关专家对该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杭州朝晖九区一幢六层砖混结构住宅由于地基产生严重沉降,被鉴定为D级危房,该楼旧地拆复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教授叶江引据案例,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多发性难点问题和涉及房屋安全鉴定与加固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讲解。
“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提高房屋安全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危房风险分析、研判及提前预警能力,助力城乡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推进。”县治危拆违办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