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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交警查处一起三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来源: 遂昌新闻网    2015年08月11日

  本网8月11日讯(记者 郑玲烨 通讯员 朱利辉)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这本是朋友交往中常见的过程。而近日,县交警大队在夜间查缉时,竟意外地遇到这样一名“老熟人”——两年内曾因两次醉酒无证驾驶被处罚的驾驶人再次因饮酒驾驶被查处。

  当晚20时许,执勤交警在凯恩路路段设置好临时检查点后不多时,一名涉嫌饮酒驾车的摩托车驾驶人钟某“落网”。当交警要求钟某接受酒精含量测试和询问案情时发现,钟某曾于2013年8月、12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共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j1]然而当晚的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钟某也达到了饮酒后驾车法定标准,当事人钟某的行为构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该案是我县交警大队实施对酒后驾驶“零容忍”高压态势以来出现的首例“再次饮酒”案件,引起了全队上下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邓建平表示,对此类“顶风屡犯”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扩大社会影响。

  当钟某得知将被依法处以拘留三日并处罚款1812元的处罚决定后也慌了神,埋怨交警怎么老是查到他,然而在办案交警的严厉批评和耐心教育下,他最终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才是问题的关键,并懊悔地表示:“上次被处罚后我也曾给自己定下规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咬牙戒了几个月结果还是老毛病重犯,希望别人能以我为鉴。”

  目前,当事人钟某已被移送至遂昌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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