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7年5月31日

来源:遂昌新闻网   2017年05月31日

刘光久:

  本院受理原告肖德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25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5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叶君日:

  本院受理原告周美红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639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丽俊:

  本院受理原告叶建飞与你和蔡美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560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保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范文斌:

  本院受理原告胡国庆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768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林飞:

  本院受理原告胡国庆与你和钟拥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1123民初1766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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