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俊清、王志勇:
本院受理原告范发平诉被告郑俊清、王志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23民初3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余坛洪、赵汉球、赵汉珠:
本院受理原告范发平诉被告余坛洪、赵汉球、赵汉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应利芳、郝园园:
本院受理原告范发平诉被告应利芳、郝园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23民初38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巫灵飞:
本院受理张梦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以及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