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遂昌新闻网   2018年04月11日

张志元:

  本院受理原告雷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080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傅元根、王惠荣: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995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王剑、项燕:

  本院受理原告孟土恒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162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3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姜志平:

  本院受理原告陶忠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04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周冬福:

  本院受理原告杨春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02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何胜杰:

  本院受理原告唐昌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090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11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周毓峰:

  本院受理原告周军辉、何巧诉被告周毓峰、周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04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朱顺权:

  本院受理原告王岳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鲍有荣、黄根福:

  本院受理原告廖义荣与被告鲍有荣、黄根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082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潘晓勇:

  本院受理原告周美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987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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