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8日进行,中考将于6月11日至6月12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1.2018年6月7日至6月8日;
2.2018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二、控制范围:
1.遂昌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各居住区以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2.育才、三中、民族中学、万向中学、云峰中心学校等五个考点的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2018年6月7日至6月8日,2018年6月11日至6月12日,遂昌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停止审批夜间施工证明。
2.在控制时限内,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潢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2018年6月7日至6月8日,2018年6月11日至6月12日,遂昌中学、育才中学、遂昌三中、民族中学、万向中学、云峰中心学校(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璜必须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环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110〔公安〕 12369〔环保〕
遂昌县环保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