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风:
本院受理原告李霞诉被告张志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9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傅雷军、潘晋亦: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诉被告傅雷军、潘晋亦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