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祥伟、潘金文:
本院受理原告谢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580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阙浩军、郑顺花:
本院受理原告李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5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