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朱正雄:
本院受理原告刘德生与被告朱正雄、方金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何俊林:
本院受理原告凌昕与被告何俊林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19年7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