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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毛欣:

  本院受理原告东阳市吴宁安行汽车租赁部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1790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华德:

  本院受理原告金仁科与你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1662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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