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遂昌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7日
应骏:
本院受理原告陈移生与被告应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