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新闻网

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遂昌新闻网   2018年07月16日

潘德名、雷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郑志平诉被告潘德名、雷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0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刘存昊:

  本院受理原告王朝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1123民初1311号民事判决书、缴纳诉讼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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