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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0年1月15日
2021-01-15 16:20:59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孟玲芳
梁庆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与被告梁庆明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1123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