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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2年9月16日

2022-09-16 10:16:43来源: 遂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 李斌

李伟军、张利军:

  本院受理原告郑建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3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和风险告知书及交纳诉讼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和风险告知书、交纳诉讼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杨柳洁:

  本院受理原告胡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3民初1249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廖观田:

  本院受理原告刘俊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3民初510号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姜永明:

  本院受理原告姜伟雄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3民初1444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姜永明:

  本院受理原告姜伟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123民初1445号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司法公正在线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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