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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的公告

2024-03-26 14:29:00来源: 作者: 编辑: 巫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遂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一府两院”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今年3月份起,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对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4年3月至12月

  二、评议对象

  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评议内容

  被评议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情况;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政情况;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及重大问题的办理情况,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被评议部门进行监督,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尽可能准确具体,评议调研组将认真吸纳。

  联系地址:遂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新城大厦1号楼11楼1115办公室)

  联系电话:8122315(移动虚拟网:558022)

   真:8122724

  电子邮箱scrdb@sina.com

  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遂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