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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举行违法停车整治及规范停车收费工作启动仪

2011-06-01 16:35:00 来源: 作者: 编辑: 李晖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照县市容市貌整治办的部署,61日上午,遂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妙高镇社区服务中心在县府广场,举行违法停车整治及规范停车收费工作启动仪式。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邓建平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城镇中队全体干警及妙高镇收费员参加仪式。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收费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617月底,县交警大队在妙高镇城区范围内开始强化停车管理措施,加大违法停车处罚力度。从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将警力分组分路段实行严管措施。在城区一类街道北街、南街、东街等重点路段增设路面视频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措施;同时在北街、东街、南街、西街、青云路、凯恩路等管理示范路段上违法临时停车的车辆将一律实施拖移处理。对违法停车的机动车在加强宣传教育及处罚的同时,将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上公开曝光。

仪式上,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泊位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提高路内泊位的使用率、周转率、共享性,61日起,对停车收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调整。首先是价位上的调整,每日8时至22时为停车收费时间段,前10分钟免费半小时由原来的2元下调至为1。其次是对拒缴费的车主加强了措施监管。车辆未主动向收费员缴纳停车管理费并索取离场登记清单而驶离的,12时之前入场停车的一律按停至当日12时的停车时长计算停车管理费,12时之后入场停车的一律按停至当日22时的停车时长计算停车管理费停在泊位内的车辆在当日22时收费员下班后驶离的,车主必须于次日8时开始的48小时内到在遂昌大厦门口收费亭(县府广场红绿灯旁边)缴纳实时的停车管理费。现场向收费员索取离场登记清单后拒缴停车费驶离;当日22时之后离场的车辆未在48小时内缴纳实时停车管理费;有以上情形的,交警大队在车辆违法行为处理时或年检时加倍补缴停车管理费。第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收费工作。做到了着装统一,上下班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设立举报电话8122012,对收费员不在岗、不开据票据、乱收费等行为均可举报,一经查实举报者可获100元奖励。

启动仪式后,大家各就各位上岗,开展违法停车查处及停车收费工作,分发停车收费告知卡。“收费员统一服装,收费价格下调,交警加强街道停车秩序的管理后,城区的交通秩序一定会好起来的”,一位车主在北街交费后这样说到。城区优良的交通秩序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配合,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文明行车、停车,配合停车收费工作,共建城区良好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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