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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座青山变“银行”

——我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纪事

2011-10-31 10:02:54 来源: 中国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晖

  “活树变活钱、叶子变票子、青山变‘银行’。”我县山区百姓说起林权制度改革带来的实惠时,总爱用这个生动的比喻。

  青山绵绵、林海茫茫的遂昌,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拥有林业用地面积33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7%。在这片土地上,林业不仅承担着生态建设与发展县域经济的双重任务,还承载着广大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期盼与梦想。

  2007年,我县在全省、全国率先启动了以森林资源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化座座青山为“绿色银行”,奏响了建设绿色遂昌、生态遂昌的主旋律。制度先行开启“绿色变革”

  靠山兴家、靠林创业,人均林木蓄积量达到40立方米的遂昌,森林资源无疑是农民实现增收致富的重要依托。在新的历史时期,传统木材生产无法满足林农致富的迫切期盼。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在明晰林业产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之后,不断加快林改的步伐。

  “既要保护生态,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又要让金山银山成为广大林农增收致富的‘绿色银行’。”2007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制定森林资源流转方案,通过积极争取,成为全省5个森林资源流转试点县之一。同时,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被列入县人民政府2007年“十件实事”。2008年初,县四套班子领导分别组织调研组,深入全县各重点林区乡镇调研30多次,广泛征求当地对生态保护工作和我县林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通过近半年的摸底调查、宣传发动、问计于民,全县上下形成了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生态林业的强烈共识,为我县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民心基础。在此基础上,2008年10月,全县生态林业工作大会召开,此为全县林业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开到最基层的生态林业工作大会。2009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林业建设的决定》,这是全省第一个以县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形式通过的林改《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力争实现森林保护总面积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一半以上,年林木采伐总量比2007年减少一半以上”的“双过半”工作目标。《决定》对进一步规范遂昌的林权制度改革起到了加速推进的导向作用。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林业部门深入调查分析,随着《遂昌县森林资源收储管理办法》、《遂昌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的出台,形成了森林资源流转政策体系,规范了流转程序。

  林改,就是要走出一条充满活力的“绿色出路”。一场不伐木、不减收,盘活林地的“绿色变革”开启了山区民富林兴的“希望之门”。抵押贷款激活“绿色银行”

  据测算,按现有森林蓄积60%的立木量和每立方米600元的价格计算,仅立木存量价值就达26亿元;如果以全县30%的林木资产参与直接融资,再加上竹林等经济林参与抵押融资,至少可实现抵押融资8亿元,从而有效地破解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瓶颈。

  刘永根是应村乡田铺村村民,过去主要靠40亩竹林为生,年收入1万多元。2006年,村里兴起了农家乐,由于没钱装修、买餐具,他只能干着急。2007年,我县出台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政策,刘永根拿着林权证贷了5万多元,办起农家乐,当年就赚了3万多元。由于林权抵押贷款比普通信用贷款月息还要低2%左右,刘永根贷款5万元,3年的利息比普通信用贷款要节省3700多元。

  三仁畲族乡十三都村在公侯寺拥有500多亩的竹山,由于交通不便,竹笋、竹材全要靠人力背运到12公里外的公路上,生产成本加大,竹山效益降低。村民曾自发集资修建竹林道路,但苦于资金不足。2008年,该村15户林农先后通过林权抵押贷款,共贷到68万元。如今,竹林道路早已开通,单运输成本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省15万元。

  林权抵押贷款的受益者不仅仅是林农,中小企业也同样享受到改革的实惠。2008年,徐福炭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1000多万元,新产品开发资金短缺。森林资源担保公司主动上门了解情况,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模式,企业在5个工作日就拿到了27万元的贷款。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县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金额4.64亿元,盘活森林资源15.68万亩,受惠林农达6093户。

  一组组数据,一个个变化,一份份喜悦,都因林权抵押贷款的高效、快速、便捷而生。山还是那些山,可在数万林农眼中,一片片山林已真正变成了一个个“绿色银行”,承载起致富的新希望。产业培育催生“绿色效益”

  2008年3月,浙江省深化林改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国家林业局林改办也对遂昌林改给予充分肯定。“遂昌模式”成为省内外关注的对象。

  “遂昌模式”的林改不仅仅是盘活资源,把山林变成能提取现金的银行,更通过积极引导,规避林农投资的风险,让林农的绿色财富不断增值。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林农主动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的热情,我县配套出台了一系列优惠的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林权所有人或林权共有人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部门按央行的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50%执行;对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和2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对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特困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县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与此同时,我县将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与推进经济欠发达山区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引导和鼓励林农将林权抵押贷款的资金投向风险小、成本低、效益高的行业,重点扶持林区发展竹、茶、山地生态蔬菜、干水果、草腐菇类食用菌、生态畜牧、来料加工、农家乐休闲旅游等九大产业,引导竹木加工企业开展二次创业,拓宽资金投放渠道,最大程度地实现林农手中资金的增值增效,使林权制度改革的惠民、富民效应更明显、更持续。

  据统计,全县林权抵押贷款的资金约有70%用于林业生产,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家乐、高山蔬菜和特色茶叶。截至目前,全县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无一例发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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