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大走访见“惠企”细服务现实绩
2012-03-15 16:40:02 来源: 中国遂昌新闻网 作者: 吴昊 编辑: 李晖
遂昌县国税局根据省、市国税局及遂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制订、悉心落实《遂昌县国家税务局“与群众心贴心、与企业面对面”大走访及开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大走访”及“双服务”活动。
2012年3月9日,根据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本局监察室干部会同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科干部进企业开展“惠企助工优服务”大走访活动,分别走访了浙江杰森木屋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冈本钢铁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他们对企业现状及发展前景的介绍,征求了他们对国税在服务企业方面的要求与建议,发放了大走访活动情况反馈表及问卷调查表。
在走访中,我们了解到这样一件事:
浙江杰森木屋制造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份向韩国出口了一单木屋产品,出口额为17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109万余元。
该公司是2011年新成立的,主要从事木屋加工、销售并拥有自营出口权企业,相关业务人员对出口退免税政策不很熟悉,在产品已经出口了的情况下,也未向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手续。
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在经贸部门批准其享有自营出口权之后即应向海关办理登记手续,并应在30日内向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手续。如果不按期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手续,即使企业产品出口外销,也不能享受国家出口退免税政策优惠,产品外销将视同内销进行税务处理,不仅要按进销项税额核算缴纳应纳增值税税额,而且不能享受以出口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仅按该企业这单出口产品计算,如没有出口退税权,企业就将不能享受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14.17万元。
2012年2月23日,国税税源管理部门干部在工作中发现了上述情况,主动与企业财务人员和企业老板进行了沟通,了解到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企业未重视加上相关人员业务不熟悉,因此未按期到国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手续。国税干部本着“应落实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予以落实,发展企业,培育税源”的理念,及时请示了领导,督促该企业申请办理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手续,企业因此获得产品出口税收优惠——出口退税14.17万元。
“大走访”见“惠企”, “细服务”现实绩。通过这一事例,我局自班子成员至普通干部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开展“与群众心贴心、与企业面对面”大走访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更广泛深入地开展“入企大走访”活动,使“惠企助工优服务”从活动方案转化为每个国税干部的实际行动。通过“入企大走访”活动,深入了解企业和我县经济发展态势,加大新“国税80条”的宣传力度,落实“惠企助工”的税收政策;通过“入企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企业对国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以更加优质地国税服务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以精细化地国税工作改善遂昌发展环境。
结合年度“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组建企业服务组,采取定向全年服务及定期集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干部走访企业制度,组织干部定期走访企业,建立一套办理涉企问题的长效机制,全方位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为壮大国家与地方经济提供创新、优质地服务,将会在我局干部的日常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作者系遂昌县国家税务局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