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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阳光监所 展示法治文明

2014-10-15 18:23:08 来源: 人民网-法治频道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由政府出资,为被监管人员建立软、硬件条件如此先进的监管医院,对患有严重疾病特别是结核、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被监管人员进行集中治疗,在很多国家,是无法实现的,即使是在瑞士,也很难达到这样的水平。”这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主任蒂埃里.梅拉在国内第一个羁押患病在押人员看守所——北京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参观后发表的感言。

  其实,这只是北京市公安局践行依法治国理念,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打造监管工作法治文明示范窗口所做诸多努力的一个方面。近年来,随着建设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深入,首都公安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工作内涵,提出“小监室连着大社会”的工作理念,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善监管场所基础建设、强化公安监管执法制度建设、加强被监管人员权益保障、推进监管工作内外监督,努力把首都公安监管部门打造成为“服务刑事诉讼,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

  “监室交互平台”面对面安排监室内生活

  在通州看守所,民警通过监室外的带触摸屏的智能终端,就能查看在押人员的基本资料和历史记录,内屏则由在押人员自己操作,可以预约购买各种日用品、小食品,查看账户余额,也可以预约就医和约见检察官。这是通州区看守所投入1600万在每个监室安装的“监室交互平台”。“账户操作都是通过指纹识别,这手指头可长在每个人手上,你要是硬‘拿过来’,那监控马上就能看出来,这样就杜绝了强行使用别人卡的行为。”在场的监管民警介绍道,“别小看这套系统,现在法律规定的规范管理流程、保障人权、就医、谈话教育等工作,都能通过这套系统得以便捷、规范的实现”。近年来,北京市公安局将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体系,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投入公安监管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门头沟、平谷、顺义等老旧监管场所羁押环境不断改善,实现了监控安防系统全覆盖,民警24小时监控被监管人员动态、“面对面”直接安排监室内生活和事务。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极大推进了监管工作操作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规范的执法活动最终要靠每一名民警去执行,法治的理念终究要靠每个民警去践行。北京市公安局始终坚持软件、硬件两手抓,在不断完善羁押场所环境设施的同时,高度重视提升监管民警素质、培育队伍法治思维。针对监管执法领域的新变化,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监管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全员回炉和骨干带班”培训计划,瞄准监管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围绕法治理念、人权保障、律师会见、信息系统应用等内容进行培训,并开设监管文化大讲堂,邀请樊崇义、于丹等知名人士分别从刑事诉讼、伦理道德、心理矫治、人文精神等不同角度为监管民警授课,全面强化民警队伍综合素质。并专门针对监控、管教岗位,以及新任职领导干部等不同层次,进行专项特训。期间,市局监管总队联合北师大,分3批对155名管教民警开展心理学知识培训,使具备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人数占全局管教民警的三分之一。

  细化规范工作流程推进律师会见工作

  上个月底,被监管人员小卢的父亲接到电话,通知他小卢从朝阳区看守所换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小卢的父亲说:“现在警方的管理真的是人性化了,就这一个电话,就能让我们家属少跑好多冤枉路。”北京市公安监管场所分布在全市多个城区及远郊区县,相互距离最远的达百余公里。今年,北京市公安局监管系统出台了《被监管人员出所告知规定》,有效防止了被监管人员因换押等原因出所后,家属及其律师由于不能及时获知而跑冤枉路的情况。

  针对新刑诉法对律师会见制度做出的重大改革,北京市公安局监管总队专门成立律师接待部门,为律师会见提供服务。并先后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北京律协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专家教授进行座谈,研究制定了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九明确、一评价、一热线”措施,重新修订《监管场所律师会见须知》,印发《看守所律师会见管理规定》,拓展实行电话、网上预约会见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会见流程的便捷、高效,全力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制度建设是法治进程不断推进的保障。北京市公安局坚持法治理念,不断探索实践,健全监管工作规范,先后制定完善了《监管场所窗口接待服务流程和标准》、《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会见管理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5月,监管总队先后向全市监管场所下发了窗口接待服务“五公开”、“六承诺”、“七必须”工作要求和《监管场所窗口接待查询工作规范》,明确了监所窗口接待工作的规范与标准,接待查询工作的制度要求与流程。细化规范的工作流程,在监管工作各个环节都建起隔离墙、设置控制阀,确保每项工作都可以按照法律要求有效控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法治建设的推进。

  保障健康权和生活权益让在押人员面对法律享有平等和尊严

  作为法律的基本诉求之一,尊重保障人权已成为衡量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多年来,北京市公安局立足首都特殊政治地位,深刻认识到公安监管工作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羁押看管问题,而是体现我国人权状况,代表国家法治文明水平的重要窗口,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首都公安监管工作始终。

  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利之一,对被监管人也不例外。目前,对于被监管人日常健康问题,北京市公安局所辖监所坚持做到“入所有体检、每日有巡诊、患病有治疗”。对于患病的被监管人员,北京市公安局监管系统设置了专门的监区医疗管理处,建立了国内第一个羁押患病在押人员看守所,承担医疗和监管双重职责,负责集中羁押病情较重和具有传染性疾病的被监管人员,并可以通过远程视频会诊系统,由专家为监所患病人员提供专业的医疗指导。从2010年8月正式收治患病在押人员至今,未发生一例因延误治疗而引发的非正常死亡和正常病死。在充分保障被监管人的健康权的同时,这种监管医疗制度比派警力将其送至社会医疗机构并看管,每次能节约4至5名警力,据统计,仅此项工作,每年节省警力6000余人次。

  有关负责人说:“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就能更好的保障诉讼,从而也保障了受害人权益,最终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北京市公安局创新管理措施,尽最大限度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日常生活权益。2014年3月19日,经过精心筹备,全市监管场所代购物品社会化机制启动试运行,大型超市京客隆连锁店进驻市局收容教育所。买到所需物品的被收教人员表示,在熟悉的超市环境里选购价格和质量有保障的商品,让我们感到亲切和温暖,增加了对幸福生活的热爱和向往。

  建设阳光监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监督是制度落实,依法治理的保障。北京市公安局始终将监管工作置于内外双重监督下运行。内部,建有网上督察三级平台,市局、分县局警务督察人员可远程调看监管场所图像,实时督察监所执法活动;所有的被监管人员信息、监室视频图像,均与驻所检察室联网,在监室内均设有检察信箱,并推行被监管人员直接约见监所负责人和检察官制度,实现检察机关对监管执法全面、实时监督。

  对外,按照全国全面建设阳光监所的要求,北京市各监管场所积极推进警务公开,打开大门,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邀请社会团体、网络“粉丝团”、律师和被监管人员家属、国际人士、媒体记者等入所参观,征求意见,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全市监所预约及监督电话。从2010年起,全市监所全部对社会开放,依托违法犯罪信息资源建设廉政法制教育基地,先后接待34000多人到监所参观接受教育。47国69名驻华警务联络官、国际红十字会官员、19家境外媒体40名记者入所访问,展示了首都公安监管工作法治水平,实现了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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