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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喜当爹” 原是代人抚养子女获赔偿

2014-10-15 18:23:14 来源: 湖南红网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原标题:桃江男子“喜当爹” 代人抚养子女获赔偿

  红网桃江站10月14日讯“既然缘分尽了,那我也好说好散,接受法官的判决”,10月12日,桃江法院对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作出判决,这起由“被当爹”引起的纠纷开庭后,原告涂先生黯然地说。

  2012年8月,涂某(男)与符某(女)通过网络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同居后不久,符某称其已怀孕,双方便按农村习俗订婚并举行了婚礼,但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符某生育一女孩。在女孩满月后,符某未经家人同意便撇下涂某和尚在襁褓中的女儿离家外出。于是涂某心生疑惑,就带女孩进行医学鉴定,想确定下是否为自己亲生。经鉴定,女孩涂小某与原告没有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拿到鉴定结果后,原告涂某认为自己被“当爹”,而符某又音讯全无,非常生气。他多方打听得知符某与他开始同居生活时未满十六岁,故认为符某的行为明显是假借婚姻骗取财物的欺诈行为,并造成了他为他人抚养小孩而产生的巨额经济损失。因此,一怒之下的涂某将符某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共同返还原告给付的彩礼及金首饰,并赔偿他为抚养小孩涂小某支付的医药费、法医鉴定费及部分食品和衣物等费用。

  法院开庭时,被告符某辩称:小孩涂小某主要是由她照顾的,原告与她相识不久,就已知道她的年龄;同时,她并不知道与原告同居时自己已怀孕,且她并没有收受原告的彩礼,故并不存在假借婚姻骗取财物的欺诈行为;原告提出的退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亦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涂某与被告符某双方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原告涂某并不知道被告符某在与他同居前已怀有他人的小孩,由此造成原告在不明事实的情况下为抚养小孩支付了医疗费和其他费用,而原告涂某对非亲生子女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故被告符某应酌情给付原告涂某因抚养小孩涂小某所花费的医疗费等费用。但原告涂某主张两被告故意隐瞒符某真实年龄以及与他人怀孕的事实、两被告存在假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欺诈行为,并要求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已给付的彩礼及金首饰的诉讼主张,因没有提供足够、有效的证据证明,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法官手记:“被当爹”的背后其实是无奈和辛酸,但小孩子是无辜的,也更需要全社会给予关爱和保护。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年轻人,婚姻是神圣的,要以极端负责的心态对待感情和家庭,否则一时的冲动将有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悲剧。(分站记者符晨辉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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