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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74家法庭试点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

2014-10-17 15:05:17 来源: 新华日报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原标题:案子怎么判 法官说了算

  “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将在我省成为历史。记者16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我省启动,将率先在全省74家基层法庭试点,这标志着我省法院拉开司法改革序幕。

  改革前,法官判一个案子,往往需要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院长层层审批,不仅带有严重的行政色彩,而且常常造成审与判分离,不审案的院庭长却能拍板决定案件的判决。对此,省高院近日专门制定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意见,明确把审判权交给审判组织,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管理为形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记者了解到,首批试点的74家法庭覆盖全省13个市,主要是受理案件较多、人员力量较强的人民法庭。1年试点结束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

  “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核心是放权。”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除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将由独任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对案件全权负责,直接定案,无需院庭长签发法律文书。此外,各地还将建立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的“1+N+N”审判团队模式,送达文书、调查取证、鉴定等这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都将由法官助理来做,法官只负责专心审案。“通过试点,一个法官能判多少案子,需要配备多少助理和书记员,就会有清晰的数据。”该负责人透露,这一探索,也将为法院全面调整法官队伍序列、推行员额制提供统计支撑。

  《意见》公布后,不少主审法官坦言压力明显加大,但也表示权责更加明晰。试点法庭洪泽县人民法院双沟人民法庭的法官张中华就告诉记者,以前办一个案子,出了事,有法官签字,有庭长签字,到底谁来负责,谁也说不清,“以后责任在哪,板子就落到谁头上”。《意见》要求,院、庭长的监督指导方式将以事后监督为主、事中监督为辅,主要通过复查、评查已结案件,一旦发现错误和问题,及时弥补和纠正,落实案件责任追究。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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