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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告]关于《遂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5-01-16 17:30:37 来源: 作者: 编辑: 施伟谊
为了进一步增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县交管办起草的《遂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平昌路258号;邮编:323300),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578-8528621。
三、直接在网页上留言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scxjm58@163.com。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
《遂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遂昌县小额项目发包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小额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一)单项工程施工发包控制价在50至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二)单项与工程施工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发包控制价在50至100万元;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发包控制价在20至50万元。
(四)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评审评估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发包控制价在10至50万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数字的下限包含本数,上限不含本数。
第三条 上述额度范围内的项目,可采用简易发包。简易发包可采取公开发包、邀请发包、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委托等方式。采用简易发包的项目,发包人应填写《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备案表》(见附件1),报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上述下限额度以下(不含本数)的项目,由项目业主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承包商。无需填写《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备案表》。
第四条 采用简易发包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立项批复文件,或者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者政府会议纪要、财政资金证明等建设依据的,咨询服务类除外;
(二)确定发包控制价:
施工项目有财政部门的施工图预算审定价或备案价(以下均称审定价),由发包人在审定价的基础上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建材价格变化、建材利用率、建材运距等各方面影响工程建设的因素自行确定发包控制价;
材料设备则由发包人根据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自行确定发包控制价;
服务类项目在国家收费标准计算价以下,自行确定发包控制价。
交通类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发包控制价审核工作保持原有工作模式。
(三)项目标段划分:
发包人对发包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理划分标段,发包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公开招标。
如项目确需划分标段的,应说明整个项目标段划分情况及理由。
第五条 采用本办法确定承包商的项目,按规定自行办理交易事宜,或委托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交易。
第六条 所有小额项目发包前,发包人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和遂昌招标采购信息交易网(http://cgzb.suichang.gov.cn/)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日。
公告内容必须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发包方式、发包控制价、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确定办法、发包保证金等。
第七条 采取公开发包、邀请发包确定承包商,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发包项目确定发包控制价和下浮率区间;
(2)编制发包文件,公开发布发包公告;
(3)组织发包会议;
(4)确定承包商;
(5)签订合同。
第八条 对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发包,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发包控制价、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2)公开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3)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发包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组织谈判会议。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拟承包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拟承包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拟承包商;
(5)确定承包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拟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发包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包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拟承包商;
(6)签订合同。
第九条 采购规格、标准统一,市场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材料设备类项目以及服务类项目可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发包,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应当明确发包控制价、技术参数(服务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2)公开发布询价公告;
(3)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发包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组织询价会议。拟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中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文件所列出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做出承诺。报价文件要求为密封报送(可采用人员亲自送达或快递送达),但不得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
(5)确定承包商。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承包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未成交的拟承包商;
(6)签订合同。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取直接委托:
(1)抢险救灾施工项目或发生了不可遇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货物设备的;
(2)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只能从唯一承包商处采购的;
(3)因设计变更,造成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且增加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同时增加金额不超过壹拾万元的;
(4)本县范围内有符合项目要求资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
(5)县级及以上部门有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或函的形式指定承包商的。
直接委托项目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发包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组织谈判会议;
(3)实行一次性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发包控制价、实际发包价格、承包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姓名等;
(4)确定承包商;
(5)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简易施工项目可采取现场抽签法确定承包商,具体确定办法见附件2。
现场抽签法确定承包商的发包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拟承包人对审定价或发包控制价中的各项费率、单价存在异议的,可在发包会议2天前提出,否则即认可以上费率、单价,事后不得以不平衡报价阻扰施工、结算等。
为防止各拟承包人相互串标、围标,故各拟承包人的拟承包报价在发包会议前在发包人确定的下浮区间内抽签产生,按发包工程量清单编制拟承包文件,并制作投标专用光盘,参加发包会议。
其拟承包报价的确定:
(1)发包控制价=审定价×(1-发包人自己确定的下浮率)
(2)拟承包报价=发包控制价×(1-拟承包人抽得的报价下浮率)
第十二条 施工类项目,施工图预算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发包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代理或发包人编制;结算条款均必须采用固定单价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采用本办法确定承包商的项目,确定承包商后,结果应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和遂昌招标采购信息交易网上公告。
第十四条 发包会议前,拟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项目发包控制价≤2%的发包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拟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合同价10%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简易发包的相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备查。并作为项目审计和资金结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发包人为规避公开招标而肢解项目或不按规定程序违法操作,选定的承包商无效;不认真履行职责,利用职权暗定承包商,或者在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以及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十七条 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遂昌县范围内承接2个以内(含2个)2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不视为有在建工程。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2013年9月25日引印发的《遂昌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遂交管办【201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备案表
2.现场抽签法的确定办法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备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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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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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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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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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 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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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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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 竣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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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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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类 型 |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咨询 □招标代理 □评审评估 □设备 □材料 |
发包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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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公开发包 □邀请发包 □竞争性谈判 □询价 □直接委托 □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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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及确定发包方式的理 由 |
一、项目简介:
二、资金来源:
三、确定发包方式理由:
发包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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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核准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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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部门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提供立项批复文件,或者已列入年度投资计划证明,或者政府会议纪要,或者财政资金证明等建设依据,咨询服务类除外;
2、提供发包控制价的产生理由(施工项目还需财政的审定价或备案价资料等);
3、如存在项目标段划分的,应说明整个项目标段划分情况及理由;
4、本表一式三份,发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单位各一份。
附件2
现场抽签法的确定办法
评审由发包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发包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为三人以上的单数,由发包人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一、符合性审查及初步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发包文件要求对所有拟承包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进入后续评审的拟承包人的拟承包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二、详细评审
1、 商务标评审:总分94分(房屋建筑、市政类项目商务标必须采用电子标评审,其商务标评审:总分94分:其中商务拟承包报价84分,商务标标书质量分10分)。
1.1 商务拟承包报价84分
1.1.1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的确定: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拟承包人的拟承包报价为有效报价。
1.1.2评审基准价
评审基准价的确定:由业主代表在发包控制价下浮范围 A% ~B%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5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整数位与小数位结合所得下浮点,发包控制价根据该下浮点计算出的价格作为评审基准价。(暂列金额不下浮)
计算公式:评审基准价=(发包控制价)×(1-下浮点)+暂列金额
1.1.3计算单个拟承包报价得分
各有效拟承包报价每高基准价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3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出各拟承包人拟承包报价的得分。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拟承包报价得分= 84-|拟承包报价÷评审基准价-1|×(3或6)×100。
1.2 商务标标书质量分10分
1.2.1拟承包报价中大小写不符或拟承包报价书中报价前后矛盾的每处扣1分;
1.2.2拟承包报价中发现主要材料的单价分析表与综合单价报价前后明显矛盾的、或综合单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每处扣1分;
1.2.3经评审算术性差错扣分:修正后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与评审基准价比占2.5‰及以上的,超出部分每1‰扣1分;
1.2.4评审委员会对报价各项目单价构成和各种费用合计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报价超过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在±标准偏离率(含)以内不扣分,差幅在±标准偏离率(不含)至±(标准偏离率+5%)(含)者,每发现一处扣0.5分;差幅在±(标准偏离率+5%)(不含)以上者,每发现一处扣1分。
1.3 不平衡报价评审规则
1.3.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为(0-20%),由发包人在发包文件中明确。
1.3.2工程量清单评审项目:全部项目进入评审。
1.3.3 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以发包控制价为基准单价。
1.3.4筛选偏离价格。通过计算机对拟承包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
1.3.5修正不平衡报价。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拟承包人相对于发包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
正偏离修正价格( T )= A ×(1+标准偏离率)
负偏离修正价格( P )= A ×(1-标准偏离率)
评审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拟承包人书面确认,拟承包人不予确认的,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拟承包文件。
1.3.6对拟承包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数量增减。
2、企业诚信分(5分)
在“丽水市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信用信息的企业,其诚信分值=信用分值/20(分);在“丽水市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信用信息的企业,其信用分值=60/20=3分。
3、企业纳税加分(1分)
1、纳税额每满5万元得0.01分,最高不超过1分。纳税额由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5部分组成,以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税务部门(含地税、国税)提供的上年度(含分公司)纳税证明为依据。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纳税额为加分依据。
3、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商务标,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4、拟承包人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1)拟承包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
拟承包人总得分=商务标评审得分+企业诚信得分+企业纳税加分
(2)拟承包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拟承包报价低者排列在前;若拟承包报价相同的,则以企业诚信得分高者排列在前;拟承包报价和诚信分均相同的,则以拟承包人抽签决定排列前后。
三、评审委员会推荐承包商办法:
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汇总后向发包人提交评标报告和综合得分最高的第 1 名为承包商。
四、评审保密
发包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五、评审监督
评审过程中,评委提出的废标情况、评委对发包文件中规定不详的问题处理,必须有充分的书面理由。
同时评审现场须由发包单位派员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