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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禁令能否“根治”最低消费?

2015-01-29 09:39:54 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本网12月10日讯(见习记者 邹可思)11月1日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首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今,餐饮业新规实施已有1个多月,那么一纸禁令能否根绝餐饮业设置的最低消费?记者走访我县多家餐饮企业后发现,大部分企业都不设置最低消费,但也存在少数餐厅仍设最低消费。

  近日,记者以订餐者身份走访了我县多家餐饮店,调查包厢是否设置最低消费。其中一家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白天包间最低消费为120元,下午5点之后最低消费为180元。当被问及是否知道餐饮业取消最低消费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老板这么说,我们也没办法。如果取消最低消费,客人点一杯饮料在包间呆一下午,那我们还怎么营业?”

  随后,记者又来到另一家餐厅,工作人员表示在包厢里设有最低消费价格,而在大厅内没有。“我们的包厢是十人包,最低消费500元。”

  餐饮企业:实属无奈

  而对于餐饮企业设有最低消费的问题,不少经营者则表示,他们也很无奈。多数商家设定最低消费是出于对成本效益的考虑。大多数酒店在运营初期,都对包间投入了高昂的装修费用,后期包间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大厅相比,包间的成本更高。“如果不限制最低消费,更多人会倾向于选择在包间消费,包间若长时间被消费较低的顾客占用,达不到一定的消费额,不要说赚钱,恐怕连收支平衡都保障不了。”某酒店负责人说,设置最低消费也属无奈。“经营压力越来越大,装修、人工成本,再加上水电费用,七七八八加起来,包间的成本就比大堂高。”从事餐饮业多年的李先生说,最低消费的设置是根据每位顾客的平均消费水平乘以包间容纳人数来制定的,包间顾客一般较多,通常能满足最低消费标准。

    对此,不少餐饮企业负责人表示认同,有的餐厅单间一天的房租成本就100多元,如果像大堂一样收费,收入可能还抵不上其成本开销,设置最低消费实属无奈。

  消费者:喜忧参半

  “取消餐饮最低消费,我绝对支持。”提及这项规定的出台,不少消费者都表示欢迎,家住县城龙潭鑫城的毛女士就是其中之一。

  毛女士认为,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就是一种“霸王条款”,“现在都倡导节约,到餐馆就餐能吃多少点多少,如果设定了最低消费,菜点多了吃不完浪费。”

  而做生意的钱先生前几日就餐时遇到的最低消费让他颇为不快。钱先生回忆,当时请两位客户吃饭,因为人少就没点太多菜,却被酒店服务员告知包间内有最低消费,崔先生碍于面子只得多点了几道菜,“那顿饭吃得既浪费又不痛快,最低消费早就该被取消”。

  在赞成新规出台的同时,也有市民担心餐饮经营者会变相调价,从而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在县城某单位上班的蔡先生对记者说:“餐饮业的生意已经不好做了,现在取消了最低消费,如果餐饮经营者转而加收服务费或人均消费,最终还是消费者吃亏。所以最好还是有‘细则’出台具体明确一下。 ”“对的,就怕到时候又会出现包厢菜品不打折之类的‘对策’,那更令人头疼。”一旁的罗先生应和道。

  相关部门:尚未接到举报

  就“设置最低消费”问题,记者咨询相关部门后得知,市民如果碰到类似情况,可向当地主管部门举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此类投诉。

  按照《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该办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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