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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抗战遗址系列)

门阵国共合作抗日和谈

2015-06-14 16:21:33 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杨曦

  本网6月14日讯

  早在1933年1月,中共中央就发表了“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宣言,此后一再重申。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中共中央迅速向蒋介石发出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也发出通电和宣告,敦促国民党当局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并建议举行和平谈判。

  1937年8月下旬,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和国民党闽浙赣皖边区主任公署达成5项协议,浙江第二次国共合作基本形成。此时,与闽浙边临时省委失去联系的粟裕率红军挺进师一部在遂昌门阵一带活动。他根据从金华、衢州等地传来的消息及部下刘亨云的调查结果,判断国共两党已开始第二次合作。于是,迅疾化名“苏群”给国民党遂昌县当局发出《国共合作抗日建议书》。国民党当局欲收编红军,故要求红军派代表到金岸谈判。粟裕识破阴谋,坚持将谈判地点设在门阵。10月14日,国民党遂昌县当局代表朱镇山与红军代表谢文清、刘清扬在门阵举行谈判。红军代表提出三个条件:一是红军部队将开赴浙南地区整训,沿途不得为难;二是部队已经停止打土豪,要求对方补充弹药、给养;三是双方是平等合作,红军部队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合作不是投降,改编不是收编。经过协商,协议达成。此次和谈标志着红军挺进师在浙江坚持三年之久的游击战争,以赢得合作抗日新局面而胜利结束。(遂昌县史志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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