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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亭》不可能成书于万历十六年 ——与《〈牡丹亭〉成书年代新考》作者商榷

2016-04-07 16:56:01 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施伟谊

   提要 :《〈牡丹亭〉成书年代新考》作者因为臧懋循改本卷首《牡丹亭还魂记题词》署“万历戊子”(万历十六年),与汤显祖原作署年“万历戊戌”(万历二十六年)不同,便认为前者系初稿,而后者才是定稿本。笔者不能苟同,从汤显祖生平、剧作的创作历程和流传版本的归类,以及对历史文献的理解、诠释和运用等方面,对其文中所涉及的诸问题,如“牡丹亭成书”、“版本比较”等,与《新考》作者进行商榷,从而论定《牡丹亭》不可能成书于万历十六年(戊子),并指出其所谓两个版本系统说的谬误。

   关于《牡丹亭》的具体创作年代,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初,日本学者八木泽元《明代剧作家研究》中,有一篇《论牡丹亭的版本及其成立年代》,曾经因为臧懋循改本卷首《牡丹亭还魂记题词》署“万历戊子”(即万历十六年),与汤显祖原作署年“万历戊戌”(即万历二十六年)不同,便认为前者系初稿,而后者才是定稿本。因为此书一直到一九五九年,才由日本讲谈社出版。传入我国的时间就更晚,且入藏于当时的北京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中国戏曲研究院等图书馆,能阅读到的人极少,所以此说并未引起争论;后来这种推考也不为中日两国学者所认同。《文学遗产》二〇一〇年第四期上,刊发了霍建瑜博士的《〈牡丹亭〉成书年代新考》,才引起爱好和关心《牡丹亭》这部名著的读者关注。既然标为“新考”,又发表在名刊上,给人印像这可能是一篇颇有新见的文章。可是拜读后,令我很失望,《新考》仍沿用八木氏旧说,不仅没有提供新的材料,而且行文经不住推敲,疏漏很多,当然难以让人苟同。我想从汤显祖生平、剧作的创作历程和流传版本的归类,以及对历史文献的理解、诠释和运用等方面,谈一己之见,并向《新考》作者和广大读者求教。

   一、徐渭怎么可能批阅《牡丹亭》

   《新考》作者先有一个“戊子系统”(万历十六年)本概念,然后从汤显祖友人的诗文集中捕风捉影地寻找例证,用以阐述和证明自己的所谓新论。

   万历八年(1580),徐渭在客中读到《问棘堂集》(即《问棘邮草》)时,对比他小二十九岁的汤显祖非常欣赏,不仅写了一封《与汤义仍》书信,而且赋诗加以称赞。后来有客道出临川,还托他捎去自己的作品两种及湘管四支,以资鼓励。汤显祖也有书信和诗赠给徐渭,直到文长去世后,他还拜托山阴县令余懋孳(字瑶圃,汤显祖老师余懋学之弟)关照他的后人。[①]正因为徐、汤有这样深情厚谊,王思任才在《批点玉茗堂〈牡丹亭〉词序》中对这两位文坛奇才,给予极高地赞扬和评价。该序中插入有“往见吾乡文长批其卷首”一段话,《新考》作者就断定它是徐渭批阅过《牡丹亭》的证据:

   《牡丹亭》,情也……往见吾乡文长批其卷首曰:“此牛有万夫之禀。”虽为

   妒语大觉頫心。而若士曾与李恒峤云:“《四声猿》乃词场飞将,辄为之唱演数通。

   安得生致文长,自拔其舌!”其相引重如此。

   这段引文删节太多,如“《牡丹亭》,情也”之前,被作者删去“而其立言神指,《邯郸》,仙也;《南柯》,佛也;《紫钗》侠也” 18字,;之后则更大刀阔斧,一下砍掉“若士以为情不可以论理……习气所在,不足为若士病也”93字。《新考》作者不顾王思任对“四梦”精炼概括的总体评价,将“《牡丹亭》,情也”单独抽出来,并删去其后专门谈论《牡丹亭》的“情”和语言的一大段,再与“往见吾乡文长批其卷首……其相引重如此”拼接在一起。这样就给人以错觉,徐渭批阅过《牡丹亭》。作者就是用这种割裂文意、移花接木的手法,为所谓“戊子系统”说张本。她认为王思任既是徐渭同乡,又是他的学生,所“言徐渭批阅过《牡丹亭》,当为可信”,而徐氏在万历二十一年辞世,他“所批之本当是成书于万历十六年的“戊子系统”本《牡丹亭》”。

   徐渭非常喜爱汤显祖的作品,当时他只能读到《问棘邮草》(《问棘堂集》),没有任何文献可以说明他阅读过汤氏的其他作品,当然包括《牡丹亭》在内。在阅读《问棘邮草》时,也的确写过批语,后人在重刻此集时,不仅将徐渭对《问棘邮草》的总评和批语吸收进来,而且卷首还冠以他的《与汤义仍书》和《读问棘堂诗》,见浙江省图书馆所藏《汤海若问棘邮草》二卷本。[②]可是遍查此集,不见有“此牛有万夫之禀”之语。既然王思任亲自目睹过,殆不会虚妄。因为二卷本《汤海若问棘邮草》是后人所编的,很可能将它删掉。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往见吾乡文长批其卷首曰:‘此牛有万夫之禀。’”这段话。

   《清晖阁批点玉茗堂还魂记》刊本的序言,重点放在对《牡丹亭》的评论,王思任所引用的这段话,并不是针对上文的总结,况且文意与上文也不连贯,如果按照今天的段落划分,应当另起,作为一个新的段落。为什么王氏要加上这一段徐、汤互相推崇的文字?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这篇序文的开头,作者谈到古往今来的文章大家时,特别推重擅长于叙事文学者,上至“左丘明、宋玉、蒙庄、司马子长、陶渊明、老杜、大苏、罗贯中、王实甫”,下到“我明王元美、徐文长、汤显祖而已”,一共列出十二人。为了与前文遥相呼应,这里再点一笔,使其文脉不致中断。二是,王思任为人幽默诙谐,他给自己的书斋起名为“谑庵”,并用它作为自己的号,甚至还以之命名自己的文集,如《谑庵文饭小品》。他的这种个性和风格也常在他的文章里表现出来,因此“往见”这段涉笔成趣的话,既表达后学对两位前辈的崇敬和颂扬,也使其说理文章显得生动活泼而有灵性。这恰是晚明小品文的一大特点。

   徐朔方先生在《玉茗堂传奇创作年代考》一文中,谈到《牡丹亭》时说:王骥德《曲律·杂论》第三十九下,记载汤显祖任遂昌知县时,他的同年友孙如法(吕胤昌的表兄弟)来访,当涉及《题红记》和《紫箫记》,特注明“时《紫钗》以下俱未出”。若士万历二十一年(1593)三月赴遂昌令任,时《紫钗》虽成而未行,所谓“以下俱未出”,指《牡丹》《南柯》《邯郸》三记,“知文长生前不及见《牡丹亭》也”。[③]所以说“徐渭批阅过《牡丹亭》”,是《新考》作者对文献资料误解的臆说。

  二、《牡丹亭》不可能成书于南京

   《新考》第二节说汤显祖任南京祠部郎期间,“公务少,充分利用空闲时间读书、著述,而且确实有新作问世”。为什么说得如此肯定,言之凿凿?原来她引梅鼎祚《与汤义仍祠部》的信,来为所谓《牡丹亭》成书于南京作证。信云:

   大作年来,绝不得读。兄所托订三册,转索徐茂、吴业先归左右矣(笔者按:“吴”字属上,顿号改为逗号。徐茂吴,名桂,著有《大滌山人诗集》十三卷,今存)。弟近周览今代作者,或风格不乏藻缋满前,而真情急切、自然成文,惟有仁兄。诚固陋不敢与于知言,实愿得而属厌焉。倘以原草见借,当什袭驰还;肯缮录一部寄示,犹幸。如必俟副在通都,悬之国门,则虎关之贤、鸡林之贾争相摩列,何以明不佞弟为仁兄所偏妮嫟乎。

   信中说得很明白,梅氏喜爱汤显祖的诗文“真情急切,自然成文”,但近年未能读到,风闻汤氏撰有新作,于是驰书索取。但“犹幸”后“如必”数语,显然是一种假设和愿望之词,不能说明该书是否问世。然而《新考》作者,非常肯定“确实有新作问世”。至于这部新作的书名和内容还一概不知,就敢于大胆推测,“新作”就是《牡丹亭》。连毕生大部分时间从事汤学研究的徐朔方先生,在《汤显祖年谱》中征引此信,都不敢轻易下断语,只笼统地说“梅鼎祚来书索文稿”。[④]这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严谨态度,我不知《新考》作者行文时查阅过该谱没有?

   如果再仔细检查她的这一段论述,还有一些行文疏漏的地方。一是,《与汤义仍祠部》作于何时,未作交代。据《汤显祖年谱》考订,此信写于万历十五年丁亥(1587),时汤显祖任南太常博士。与她所谓《牡丹亭》成书万历十六年“戊子说”不符。二是,文中一再提到汤显祖任南祠部郎,但汤显祖从来没有做过祠部的郎官。万历十七年己丑(1589),汤氏由南京詹事府主簿(从七品),迁南礼部祠祭司主事(正六品),这是汤显祖所做官的最高官阶,所谓“南祠部郎”,则出自邹迪光所撰的《汤显祖先生传》:“寻以博士转南祠部郎。”霍博士不假思索,直接转引过来。这篇传记撰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汤显祖已辞官整整十年,邹氏或记忆失误,或行文欠考虑,漏掉万历十六年汤氏改官南京詹事府主事一年的履历。古人为了表示尊敬,即使对方辞官后,也常用官职来称呼,邹迪光称“祠部郎”,梅鼎祚省称“祠部”(笔者按:“祠部”系古称,明代改为“祠祭司”),都是一种泛称而已。汤氏从万历十七年至十九年五月贬官前,都在南礼部祠祭司主事任上,如果《牡丹亭》成书于其间,岂不是与所谓成书万历十六年“戊子说”更凿纳不合?就在这短短一段的行文中,可以看出作者不是从实证的史料中求证出正确的结论,而是先有一个“万历戊子”说,再去寻找为我所用的资料,其结果只能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只能反证这种推测是极靠不住的。

   《新考》作者明知梅鼎祚与汤显祖通过十二封书信,其中有一封《答汤义仍》直接涉及到若士“罢归”后新出的《牡丹亭》:

   仁兄未燥西河之泪,罢归南山之庐,即先怡然不屑,而旁观有识,痛愤弥襟。……玉茗《紫钗》,欲序未皇。亦是荆璧,使刻楮叶,良工尚不无束手耳。吕玉绳近致《还魂》,丽词奇文,相望蔚起。当为兄弁数语,以报《章台》之役。[⑤]

   《牡丹亭》是汤显祖的精心之作,也是他一生最得意之作,万历二十六年(1598)秋,甫脱稿后,还未来得及刊印之前,他就陆续赠予友人,在万历二十九至三十年间,先后将抄本寄给了张师繹、吕胤昌(字玉绳)、梅鼎祚、黄汝亨[⑥]、陈懿典[⑦]等友人,让他们分享他的劳动成果和喜悦之情。梅氏所得的抄本是由吕玉绳(吕胤昌字)转交的。他非常赞赏《牡丹亭》,称之为“丽词奇文”。汤氏在万历十四年(1586)曾经给梅鼎祚的《玉合记》题词,因此,梅鼎祚决定为《牡丹亭》“弁数语”,写一篇序言,以表示感谢。

   这封信写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对考察《牡丹亭》成书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不仅证明《牡丹亭》的完成时间,不是早于成书和出版在万历二十三年的《紫钗记》,而是比它晚了三年。但它很快就通过张师繹等友人,以抄本的形式流传开来。《新考》作者标榜“要从文献记载来考察”,可是,这样具有实证价值的材料都避而不用,其用意不是非常清楚吗?

  三、潘之恒等何时在南京观看《牡丹亭》

   《新考》作者按自己的逻辑推理,认为《牡丹亭》既成书于南京,当然也应该首先在南京及其周边地区演出。因此,下文紧接着就大谈潘之恒等人在南京观看《牡丹亭》最初演出的情况。我不仿再用她所引资料,考察潘氏等何时在南京看《牡丹亭》演出。

   潘之恒出身富商家庭,早年在南京国子监读书,就与汤显祖订交。考其行踪,除了去过湖北和北京外,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留都南京度过,晚年则干脆移居金陵,其间也短暂往来于故乡歙县和苏杭一带。他为人豪爽,喜结交曲家和演员,看戏听曲是他最大的爱好,几乎成为潘氏生命的一部分。他在文化艺术气氛浓厚的南京,确实经常参加曲宴和戏曲演出。问题是他何时看过《牡丹亭》?这也是检验所谓“戊子说”能否成立的关键。

   《新考》作者认为《牡丹亭》初行时,即搬上金陵舞台,于是征引潘之恒《赠吴亦史》诗的附记为证:

   汤临川所撰《牡丹亭还魂记》初行,丹阳人吴太乙携一生来留都,名曰亦史,年方十三,邀至曲中,同(吴)允兆、(臧)晋叔坐佳色亭观演此剧。

   这段话最后还有两句:“因检出《情痴》旧文,附录于此。”《情痴》是断定潘之恒等观看《牡丹亭》的重要依据,不知为什么又被遗漏掉。这篇旧文的结尾说:“他日演《邯郸》、《红梨花》、《异梦》三传,更当令我霍然一粲尔。”[⑧]只要弄清楚这三部传奇的创作年代,潘氏等人看演出的具体时间,就可以迎刃而解。《邯郸记》大家都很熟悉,可以置之不论,《红梨花记》为万历时戏曲名家徐复祚所撰,此剧创作于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916),序署于三十九年辛亥孟秋,也是刊刻之时。李日华《味水轩日记》,记载他万历四十年三月十五日,“赴吴赤含招,与沈白生铨部联席,演新戏《红梨花记》”,说明此剧一出,就传唱于歌场。至于《异梦记》,明代曲家王元寿和王介夫都写过这个剧,可是今存明刊本虽然未题撰人,但卷首却有万历四十六年丙申(1618)孟春蓝畹居士的题署,可定为此剧的刊行时间。潘氏在《情痴》中回忆说:

   余友临川汤若士,尝作《牡丹亭还魂记》,是能生死死生,而别通一窦于灵明之境,以游戏于翰墨之场。同社吴越石家有歌儿,令演是记。……余十年前曾见此记,辄口传之,有情人无不嘘唏欲绝,恍然自失。又见丹阳太乙生家童子演柳梦梅者,婉有痴态,赏而为解。而最难得者,解杜丽娘之情人也。[⑨]

   如果从万历四十六年往上推知,潘氏所说的十年前,即万历三十四、五间,这时他刚读到《牡丹亭》,吴太乙率家童来演出也应当在此时。据他所撰《虹台》一文所记,从万历三十四年(1606)秋冬至三十七年(这年夏曾短暂回歙县),“余从秦淮联曲宴之会凡六、七举”;《傅灵修传》又云:“己酉夏,岭南韩君来,适当秦淮结社。”“己酉”为万历三十七年(1609),“韩君”,即番禹韩上桂,曾为潘之恒《鸾啸小品》作过序。友人曹学佺,万历三十四、五年也在南京官户部郎中,其编年诗《金陵集》中,有与潘之恒、吴梦旸、臧懋循等人的唱和,[⑩]可知潘、吴、臧都是这两年之间,才在南京观看到吴太乙、吴越石家班演出的《牡丹亭》;而潘氏甚至不顾抱病中,一冬竟观看了五次,足见他是《牡丹亭》之迷。我不厌其烦地查考史实的年代,说明《牡丹亭》在南京的初行,是在万历三十年左右,其首演于万历三十四、五年间,与《新考》作者所说的万历十五、六年间,竟然相差近二十年。

   万历朝是明代戏曲创作和演出的鼎盛时期,南京书坊林立,仅江西金溪唐氏富春堂、世德堂、文林阁等就刻有大量的传奇作品,汤显祖的《紫箫记》和“四梦”也由他们刊刻。晚明苏杭和福建建阳等书坊也竞相刊印戏曲选本,至今有存本的清曲和折子戏选本,就有三十种之多。然而至万历四十四年(1616),“四梦”的选出才为凌虚子的《月露音》收录,其中《牡丹亭还魂记》就选了八个单出,如卷一庄集一出:〈硬拷〉(【新水令】套曲);卷二骚集四出:〈惊梦〉〈寻梦〉〈玩真〉〈幽媾〉;卷三愤集三出:〈写真〉〈闹殇〉〈魂游〉等。自此以后,这些精彩的折子戏,就一直在舞台上盛演不衰,反映广大观众对《牡丹亭》的的喜爱。

  四、《牡丹亭》岂能早于《紫钗记》

   汤显祖如果没有和当朝权贵的政治斗争生涯,没有遭到贬发岭南和任遂昌县令的经历,即使再有才华,并具备作剧的种种条件,也创作不出“几令《西厢》减价”的经典名著《牡丹亭》。汤显祖在遂昌任上,就进行了《牡丹亭》的构思,万历二十六年辞归后,在这年秋季完成于临川玉茗堂,有汤显祖《牡丹亭题词》的自署“万历戊戌秋”可确证。该剧定稿后,首先由他自掐檀痕教授宜伶演唱,这从汤显祖自己的诗文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七夕醉答君东》其二:“玉茗堂开春翠屏,新词传唱《牡丹亭》。伤心拍遍无人会,自掐檀痕教小伶。”[11]此诗作于万历二十六年秋,既称《牡丹亭》为“新词”,就是新的创作,绝不是旧作的修订重刊;《牡丹亭》创作于临川玉茗堂,并非成书于南京,这已经为绝大多数学者所认可。

   《紫钗记》则是《紫箫记》的改本,汤显祖《紫钗记题词》云:“南都多暇,更为删润,讫名《紫钗》。”据徐朔方考订,“《紫钗记》当是万历十五年京察前作于南京”。据臧改本《紫钗记题词》自署“乙未春清远道人题”,“乙未”为万历二十三年(1595),《紫钗记》的行世在二十三年七月以后。[12]汤显祖《答张梦泽》(张师繹之字)信云:“仅以玉茗编《紫钗记》操缦于前。余若《牡丹魂》、《南柯梦》,缮写而上。问黄粱其未熟,写卢生于正眠。”[13]此信写于万历二十八年(1600),时“四梦”已完成三种,《邯郸记》还正在创作中。《紫钗记》早就刊行,而《牡丹亭》和《南柯记》却只有缮写本。惜《紫钗记》的初刻本未见,但今存万历三十年春秣陵陈大来继志斋的刻本,题作“重校紫钗记”,说明此前已经刊印。直到万历三十二年至三十三年五月之前,“四梦”不仅有了刻印本,而且还有了善本。

   由于万历时戏曲创作和演出的繁荣,著录和研究评论的著作也随之出现,如与汤显祖同时代的吕天成和王骥德,几乎同时在《曲品》、《曲律》中著录和评论汤氏的剧作。《曲品》的著录,很讲究剧目的排列顺序,他所著录的汤氏的剧作,首先《紫箫记》,其次是“四梦”的《紫钗记》,余下才是《牡丹亭》、《南柯记》和《邯郸记》,与剧作创作年代的先后相吻合。王骥德的《曲律》虽然以评论为主,但是在谈及汤氏“四梦”时,也是非常注意其创作的先后顺序。他们不仅忠实于客观事实,而且也表达了对剧作家的尊重。

   以上的史料充分说明《牡丹亭》成书比《紫钗记》要晚,它绝不可能是万历十六年“戊子”,先有初稿之后,再在此基础之上修改后再版的。

  五、不能凭空设想《牡丹亭》版本的两个系统

   《新考》作者标榜说:“《牡丹亭》成书的年代,既要从文献记载来探究,更要从具体‘戊子系统’本与‘戊戌系统’本的内容变化来考查,这样才能够得出公允的结论。”明清以来,《牡丹亭》版本之多仅次于《西厢记》,它的版本问题比较复杂,即使同一版本在不断遞修和翻刻过程中,也会出现差异,甚至还被俗工篡改。何况书商为了射利,经常在版刻中作伪,如妄托名人评点,或增添名家序跋,甚至进行伪造。臧懋循编刊过《元曲选》,影响很大,名声鹊起,所以清人刊刻《牡丹亭》,喜冠以臧改本的汤显祖《牡丹亭题词》,以招徕读者。

   《新考》作者仅凭《牡丹亭题词》有“戊子”和“戊戌”两种署年,就将现存的《牡丹亭》版本分为两个系统,凡有“戊子”署年的清刻本为一个系统,其他都归属于“戊戌”本系统。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如《明清戏曲史论叙说——汤显祖〈牡丹亭还魂记〉研究》一书,是日本专门研究汤显祖的学者根山ク徹的专著,他在该书第六章《牡丹亭还魂记版本试探》中,将所寓目的明代13种《牡丹亭》刊本,分属于四个版本系统:一、万历四十五年(1617)石林居士本、万历间刻本、明末朱元镇校本(笔者注:即石林居士本的覆刻本,又称怀德堂本);二、万历间文林阁本、泰昌元年(1620)吴兴闵氏朱墨套印本;三、天启五年(1625)梁台卿刻词坛双艳刻本、崇祯间蒲水斋校刻本;四、天启间柳浪馆刻本、天启三年(1623)张弘毅著坛刻本(即清晖阁本)、明末张弘毅著坛刻本、[14]崇祯间安雅堂本、崇祯九年(1636)独深居点定本、崇祯间汲古阁原刻本。[15]后出的臧改本“四梦”,题为“玉茗新词四种”,臧氏将汤显祖《牡丹亭》原本五十五出删并为三十六出,词曲由原本434曲,改为241曲,宾白也多所改动,诚如郑振铎先生说:“自臧晋叔改本《还魂记》出,而《还魂记》失其真面目矣。”[16]因此,它已经是另一种刊本。

   《新考》作者很重视“三妇本”,一下子列举出四种,即“三妇合评梦园刻本、三妇合评芬阁刻本、三妇合评绿野山房刻本、三妇合评两截本”。[17]我们不妨再来看一看,三妇本究竟属不属于“戊子”系统?此本的评点者陈同在卷首《序》里说,她不但不认同臧改本,而且还用汤显祖讥讽“割蕉加梅”的原话,予以批评。不知霍博士读了下面这段话,有何感想?

   坊刻《牡丹亭还魂记》,标玉茗堂元本者,予初见四册,皆有讹字,宾白互异,评语俚陋可笑。又见三本三册,唯山阴王本(笔者按:指王思任本)有序,颇隽永,而无评语。又吕、臧、沈、冯改本四册,则临川所讥“割蕉加梅,冬则冬矣,非王摩诘冬景也”。后从嫂氏赵家得一本,无评语,而字句增损与俗刻迥殊,斯殆玉茗定本矣。[18]

   这段话非常明确地告我们,三妇所采用作为评点的底本,是陈同嫂子赵家所藏的玉茗定本。这是“三妇本”不属于臧改本系统的铁证。至于其他四种,即康熙五十九年抄本、文渊堂本、清怡府本、暖红室汇刻传奇本,它们既被列入三妇本系列,也应当不属于臧改本系统。至于文立堂本《牡丹亭》,笔者未曾目验,据霍博士介绍,其《题辞》末有“若士”“显祖”二印,显然是较晚的刻本。因为,早期刻本的《题辞》不用“若士”“显祖”,只署“清远道人”。黄汝亨答复曲家郑之文的求序信,也可证之:“委序缘尘鞅未报命,此旬日间,定不相负。不肖鄙意则以吾丈云气直上,有千秋无穷之业,刻此传愿少隐香名,如汤若士清远道人之题,庶不刺俗人忌才者之眼。”[19]据傅惜华《元代杂剧全目》著录,有明崇祯三年(1630)文立堂刻本郑国轩校《新镌绣像批评音释王实甫北西厢真本》,[20]文立堂本《牡丹亭》可能也刊刻于明崇祯初年。

   纵观明清以来的《牡丹亭》版本,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戊子”和“戊戌”两个系统,这种纯属凭空设想的归类,只会导致学术研究的混乱。如将晚出的臧改本《牡丹亭》颠倒为汤氏《牡丹亭》系统的祖本,又轻易地拿文立堂本及清康熙刊刻刊的三妇梦园本,与早出的石林居士、怀德堂本作版本比较,本身就违背版本学的规范,比勘的结果是,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石林居士序本,是在清康熙刊刻的三妇梦园本的基础上作了“有针对性地修改”,才显得“细致、成熟”。甚至得出让人惊愕的结论:“‘万历戊子’年,《牡丹亭》已经刊刻出版”。这岂不是本末倒置,越比越乱,怎么可能理清楚《牡丹亭》版本的头绪。

   故仅凭一篇孤立的序,很难准确考订版本的来源及优劣。当然也不可忽略书前的序言,它起码是了解该书的内容和版刻的一个重要条件。谈版本者连“三妇本”的序言都不过目,就侃侃而谈,“能够得出公允的结论”才怪呢!

   版本学是一种专门的学问,凡搞文史研究的人,起码要具备这方面知识,最好亲自摸一下某种古书的版本。只有尝过梨子的人,才能品出它的滋味,这样才谈得上比较鉴别,使自己在研究中少走弯路,少出错误。这里抄录已归道山的老版本学家魏隐如先生的一段话,与霍博士共勉:

   鉴赏古籍版本,一般是研究其时代风格、地区特点,根据字体、纸张、书中序跋、版式、行款、字数、刊工姓名、封面、牌记、书名题衔、内容叙述,文中讳字、以及各家著录、藏印、各家题跋识语等。在运用这些依据时,要根据每一部书的具体情况,全面考虑,方能准确判定版刻时代。切忌孤立地凭序断年,或依照各家著录硬套。观风望气地向超时代推断,就会把版刻时代弄错,影响著录质量,遗患于后代。[21]

  二〇〇二年六月六日芒种改定


  


 

  [①]吴书荫﹒汤显祖交逰和诗文创作年代考略(中华文史论丛第74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201

 

  [②]收入《续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一三六三册,北京大学图书馆也藏有此书明刊本,不分卷,二册。

 

  [③]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三卷汤显祖年谱附录乙﹒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487~488

 

  [④]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卷三﹒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291

 

  [⑤]梅鼎祚﹒鹿裘石室集尺牍卷十一﹒9《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79册,第):606

 

  [⑥]吴书荫﹒玉茗堂四梦最早的合刻本探索(第三节“‘四梦’的刻印和《玉茗堂乐府》的编刊)﹒戏曲研究,第七十二辑

 

  [⑦]陈懿典﹒陈学士先生初集卷三十四汤义仍祠部﹒明万历刻本

 

  [⑧]汪效倚辑注﹒潘之恒曲话上编﹒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73

 

  [⑨]汪效倚辑注﹒潘之恒曲话上编﹒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8:72

 

  [⑩]曹学佺﹒石仓诗稿﹒清乾隆十九年(1754)据明刻本重刻,藏北京大学图书馆。

 

  [11]徐朔方笺注﹒汤显祖全集卷一八﹒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791

 

  [12]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谱第三卷玉茗堂传奇创作年代考﹒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484

 

  [13]徐朔方笺注﹒汤显祖全集卷四七﹒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1450~1451

 

  [14]承郑志良博士告知,“张弘毅著坛刻本”,误,当为“张弘著坛刻本”。张弘,字毅孺,浙江山阴人,为张岱族弟。

 

  [15]根山ク徹﹒明清戏曲史论叙说—汤显祖<牡丹亭还魂记>研究﹒日本创文社,2002:254~292

 

  [16]郑振铎﹒牡丹亭还魂记﹒(见《西谛书话》)生活?读书?知识三联书店,1998:311

 

  [17] “三妇合评芬阁刻本”,脱“清”字,应为“三妇合评清芬阁刻本”,清同治刊,不应置于康熙刊绿野山房刻本之前。“三妇合评两截本”,是吴震生、程琼夫妇合评的《才子牡丹亭》,非三妇评本。

 

  [18](明)汤显祖撰(清)陈同、钱宜、谈则评点﹒吴吴山三妇合评牡丹亭还魂记﹒康熙梦园刻本

 

  [19]黄汝亨﹒寓林集卷二七与郑应尼﹒(《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69册):79

 

  [20]傅惜华﹒元代杂剧全目﹒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7:55

 

  [21]魏隐如﹒古籍版本鉴赏﹒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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