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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合作”推进法院与高校优势互补
2017-08-17 20:38:07来源: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记者 朱敏 通讯员 姜晔斐
本网8月17日讯“通过实践,书本上的知识能更加形象化、具体化,能加深我们对司法实务、改革的了解。”日前,来自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的13名实习生结束了在县人民法院为期6周的司法实践活动,满载而回。
据悉,去年10月县人民法院与浙江农林大学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该批实习生便是首批进入县人民法院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学生们全程跟随资深法官,具体参与到案件的立案、送达、财产及证据保全、庭审、法律文书制作,以及案件执行的各个环节。
“根据协议,我们成为该大学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同时,该大学也会为我们提供专业的司法理论培训咨询服务。”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有南介绍,在以实践提升学生实务,以培训丰富法官理论以外,双方还在信息资源共享的同时交流研究成果,不断将合作引向深入。
据悉,该合作作为县人民法院拓展“院校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既实现了学校科研理论资源和法院办案实务资源的互补整合,也有利于法院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