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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年7月11日

2018-07-11 09:10:56来源: 遂昌县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 李斌

朱万林、雷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吴庆龙诉被告朱万林、雷建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王剑、项燕:

  本院受理原告徐富荣诉被告王剑、项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8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黄信文:

  本院受理原告刘华瑛诉被告黄信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雷卫花、雷微、叶忠新:

  本院受理原告尹月兰诉被告雷卫花、雷微、叶忠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1123民初1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吴显威、徐香莲:

  本院受理原告邝忠明诉被告吴显威、徐香莲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1123民初36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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