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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本农田建车库?执法队员说“NO”
县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金竹一处违建
2019-01-08 22:47:46来源: 作者: 编辑: 林馨怡
记者 李杰 通讯员 叶艇 包宏明
本网1月8日讯 “擅自在基本农田上建设车库是违法的……”近日,县行政执法局湖山中队对金竹镇王村村唐某在基本农田建造的车库进行依法拆除。
据了解,唐某因2017年家中车辆停放在路边被砸坏,就动起了在村里建车库的想法。2018年末,唐某在家门口基本农田上方建造了面积约为26平方米的车库。
哪知道唐某这一造,竟给自己招来了法律的制裁。据县行政执法局湖山中队负责人雷云斌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条文,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要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18年12月末,我们在五位一体巡查过程中发现唐某未批先建的行为,队员立即找到唐某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貌。但当时唐某情绪激动,拒绝签收整改通知书。”雷云斌告诉记者。
随后的几天,中队队员在节假日期间依旧不放松,再次前往现场与唐某进行沟通,防止其在节假日期间进行抢建,但唐某仍不听劝阻。
在制止无效后,近日,湖山中队协同金竹镇政府、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站等依法对该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随后组织人员对拆后垃圾进行清理。
“本次拆违行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也将违建遏制在萌芽阶段。对于在基本农田上违法建设的行为,我们绝不姑息。”雷云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