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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0年3月9日

2020-03-09 10:10:28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童芳

  叶群兰、毛伟强:

  本院本院受理原告吴新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通知单、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交纳诉讼费通知单,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雷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唐昌立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18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雷文彬:

  本院受理原告唐昌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18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督促自动履行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雷微、雷卫花:

  本院受理原告朱巧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2560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应光林:

  本院受理原告方伟松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123民初7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叶明华:

  本院受理原告瞿成松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3民初2489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须知、应向法庭提供的书面材料、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5月2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李智勇、游应丽:

  本院受理原告遂昌县妙高街道麻洋村资金互助会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3民初1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民事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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