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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1-11 14:25:14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李斌

  遂昌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昌县统计局

  ( 2022年1月11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遂昌县国土利用状况。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2144.64公顷(182,169.6亩)。其中,水田9572.45公顷(143,586.75亩),占78.82%;旱地2572.19公顷(38,582.85亩),占21.18%。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的耕地12144.64公顷(182,169.6亩)。

  (二)园地14289.95公顷(214,349.25亩)。其中,果园605.54公顷(9,083.1亩),占4.24%;茶园10708.02公顷(160,620.3亩),占74.93%;其他园地2976.39公顷(44,645.85亩),占20.83%。

  (三)林地212585.19公顷(3,188,777.85亩)。其中,乔木林地183184.69公顷(2,747,770.35亩),占86.17%;竹林地23917.83公顷(358,767.45亩),占11.25%;灌木林地2189.88公顷(32,848.2亩),占1.03%;其他林地3292.79公顷(49,391.85亩),占1.55%。

  (四)草地595.2公顷(8,928亩)。我县没有牧草地,其他草地为595.2公顷(8928亩),占100%。

  (五)湿地53.09公顷(796.3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只有内陆滩涂53.09公顷(796.35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58.34公顷(71,375.1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192.78公顷(17,891.7亩),占25.07%;村庄用地3378.24公顷(50,673.6亩),占71.00%;采矿用地146.33公顷(2,194.95亩),占3.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0.99公顷(614.85亩),占0.86%。

  (七)交通运输用地2062.44公顷(30,936.6亩)。其中,铁路用地47.83公顷(717.45亩),占2.32%;公路用地968.82公顷(14,532.3亩),占46.97%;农村道路1045.15公顷(15,677.25亩),占50.68%;管道运输用地0.64公顷(9.6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88.65公顷(74,829.75亩)。其中,河流水面1977.53公顷(29,662.95亩),占39.64%;水库水面2396.53公顷(35,947.95亩),占48.04%;坑塘水面179.5公顷(2,692.5亩),占3.60%;沟渠382.52公顷(5,737.8亩),占7.67%;水工建筑用地52.57公顷(788.55亩),占1.0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遂昌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管理,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