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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走”进案发地

我县以“身边案”守护绿水青山

2026-04-23 11:42:03来源: 遂昌新闻网 作者: 编辑: 孟玲芳

  本网讯(记者 潘爽依 通讯员 李锋) 4月20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三仁畲族乡沙口村的村民议事亭进行。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滥伐林木案件的案发地,让司法阳光直抵基层,以“家门口的审判”传递生态法治温度,护航绿色共富发展。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秩序井然,村民们神情专注,认真聆听案件审理全过程。法官围绕案件事实展开详细审理,重点核查被告人滥伐林木的数量、情节及造成的生态损害。结合当前正值森林修复关键时节,法官现场解读了生态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并阐明破坏森林资源的法律后果,让在场群众直观感受到法律对生态保护的刚性约束。

  草木植成,国之富也,森林资源不仅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物质产品,具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还承载着固碳释氧、涵养水源、固土保肥、净化环境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如森林碳汇产品已经开始进行市场化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更是明确规定,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完善价值核算办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

  记者了解到,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避免损失扩大,遂昌县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依法适用了先予执行,责令环境侵权人在植树时节先行补植复绿,实现“司法护绿”与“及时补绿”同频发力。同时,为全面填平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产品价值损失,法院联合生态保护主管部门对本案的生态产品价值损失进行了核算,并依法判决被告人进行赔偿,为司法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护航“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跃迁进行了探索。

  庭审落幕,普法不停。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普法宣传随即在沙口村展开,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联合三仁畲族乡政府、沙口村委会,向现场村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典型案例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生态保护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遂昌县森林覆盖率高达82.3%,森林资源禀赋好,但部分群众由于法律意识不足,为图经济利益导致滥伐林木现象仍有发生。我们将‘行走的人民法庭’前移到群众身边,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审判方式,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生态保护的法律底线深入人心。”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全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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